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感悟3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我们把学习《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通过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这段时间,我个人也在学习过程中收获很多,深感作为一名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员干部,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政治生态。下面结合近期学习《条例》情况,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政治坚定、服从上级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党性修养,也是中央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模范践行上级党委意图不走样,坚决服从上级指示、部署、要求,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降格以求,出“线”而为。要构筑拒腐防线,严格自律一刻不能松懈,特别是在结交朋友和与之交往中,一定要处理好遵纪守法与亲情友情的关系,再亲密也不失分寸,防一念之差而误入歧途;防一时冲动而失去理智;防一步不稳而跌落泥坑;防一蚁之穴而毁掉千里长堤。
二是要遵守党纪党规,做一个纪律严明的人。从近年来各地方和环保系统查处的案件来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有的人党纪意识淡薄,有的人无视党纪的威力,还有的人存在侥幸心理,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于雷池、红线,《条例》的规定再清楚不过,局党组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做到“三个坚决”:坚决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的决策指示,坚决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把遵守组织纪律作为重点,凡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及时请示汇报,对违反程序操作、搞个人说了算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把遵守廉洁从政纪律作为保证,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确保从政行为始终置于监督之下。
三是要严守生活小节,做一个情趣健康的人。《条例》中对共产党员在个人情趣方面容易违犯的事项也做出了明确提示。正所谓: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循着近年来许多腐败分子的堕落轨迹,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小节缺口,导致大节不保。严守生活小节,培养健康情趣,关键是要守住三道关:一是守住欲望关,克制住欲望,顶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二是守住爱好关,既要防止玩物丧志,又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更不能为满足自己的爱好不讲原则、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三是守住亲情关,要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处理违法违纪问题方面,对上级不开“口子”,对同级不破“例子”,对亲友不讲“面子”,对身边人不留“空子”。
四是要崇尚艰苦奋斗,做一个勤俭节约的人。“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树立“三个第一”思想,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发扬光大,体现在生活细节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学习《条例》,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牢记一个“俭”字,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也请大家认真监督,凡是作出与《条例》和承诺相悖之事,请大家批评我、揭发我、检举我,我也一定虚心接受,以一颗纯洁、诚恳之心面对大家,面对党和组织。
五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做一个干事创业的人。求真务实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可靠保证和根本途径。实现党的事业新跨越,创造新辉煌,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做到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具体的讲:一方面,思想要更解放,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事业的大发展。另一方面,工作要更扎实,坚决克服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消极思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生态环保事业当中,为美丽中国、宜居荣昌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起着重要作用,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条例》,深刻感受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它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
《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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