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县房地产管理局上下班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县房地产管理局上下班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单位形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单位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二、作息制度
1、单位实行工作日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因公外出不能及时指纹签到签退应按请假制度请假并报办公室登记日期、事由、起止时间。
4、严禁工作时间从事玩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上班时间无故脱岗离岗。
6、严禁上班时间串岗闲谈。
7、严格实行督查制度。局领导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凡未预先请假和报告离岗的,均以违规论处。
三、请销假制度
1、临时外出(不满半天)先向所属科(股)室负责人请假,同时到办公室备案。
2、请假半天需先向科(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请假,再到办公室备案。
3、请假一天以上的,先向科(股)室负责人书面报告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同时到办公室备案。
4、临时抽调、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的工作人员,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告分管领导及科(股)室负责人,否则,视为不假外出。
5、请假人员在假期满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科(股)室负责人销假,如逾期不归者,又没有及时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的,按旷工从严处理。
四、奖惩措施
1、迟到、早退一次扣工作奖5元,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视为旷工处理;
2、旷工者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扣工作奖20元;旷工三次及以上者,进行领导告诫谈话,并视情况处理。如上下班未签到签退也未在办公室登记者,以旷工处理。
3、单位领导内部查岗未在岗位者或在岗不在状态者,一次扣工作奖10元;被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查处者,给予全局通报批评,作书面检查,并扣工作奖50元;若被市领导及市级相关部门查处者,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作书面检查,并扣工作奖100元。
五、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工作。
坚持日常督查制,由分管领导会同办公室每天对各科室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并由办公室作好督查记录,每月公示,并报备单位主要领导兑现奖惩,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定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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