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范文 谈心谈话制度范文
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支部开展党内谈心谈话的对象与方式,内容和要求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XXX省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和国有资本和所有制企业党支部、党总支。
二、工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谈心谈话
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解决矛盾,增进团结,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奠定良好基础。
四、谈心谈话对象与方式
4.1 支部书记与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4.2支部班子成员要主动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4.3党员出现下列六种情况时,必须及时约谈: .工作有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应时必谈,发现违规违纪苗头或倾向时必谈。
五、谈心谈话内容
5.1了解掌握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 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5.2指出谈心谈话对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其改进提高。
5.3征询谈心谈话对象对自己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再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5.4 交流思想,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真实想法,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消除彼此间的误会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
5.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心读话的事项。
六、谈心谈话要求
6.1 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不少于2次,与每名党员至少谈2次。
6.2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 交流,涉及共性谈 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6.3 外出或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可以主动上门谈心谈话。
6.4 谈心谈话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安排。
6.5 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抓好整改落实。对谈话中反映的班子和党员个人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党员认真整改。对党员个人存在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党员的角度出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帮助解决。
6.6 谈话人应当做好谈话记录,可使用
《谈心谈话记录表》。
七、注意事项
7.1 提前做好准备,弄清楚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状况,包括性情、秉性、修养等,特别是要掌握清楚谈心谈话对象有哪些思想疙瘩,以及其前因后果等。
7.2 把握好谈心谈话时机,把握好什么事情可以谈,什么事情不能谈;什么时候该谈;什么时候不该谈等。
7.3坚持民主作风,真挚诚恳、以心换心、会听善解、坚持原则,不能顺着谈心谈话对象的错误思想。
7.4谈心谈话对象出现问题或不良倾向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确定谈话人选,切实增强谈心谈话实效性和针对性。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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