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公务接待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因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而来访的公职人员。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公务接待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一、公务接待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我乡按办法要求建立接待制度,特别对外出审批、审批控制、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信息公开和一事一结等制度、公务接待公开等方面严格执行。
二、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按照《办法》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实施、并按要求做好公务接待与其他公务活动(出差、会议、培训等)的分类统计和管理。严格执行本级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接待对象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工作餐无使用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
接待住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招待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不存在超接待对象住宿费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接待车做到轻车简从、统一调配。坚持勤俭节约的公务接待礼仪。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及监督管理情况
我乡对接待预算管理与经费执行总额控制,无超标、超额支出情况。
接待费用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计入“三单”内容。
接待费用报销“三单”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不予报销的规定。
公务接待汇总报告制度。每年汇总本部门上年度公务接待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公务接待总批次,公务活动项目、人数、经费(预算、决算)和违规处理情况等,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将“三公”经费在网上公开。
2021公务接待情况自查报告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xx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19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二、各镇政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xx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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